建商逾期取得使用執照,買方可以解除預售屋契約並請求違約金嗎?
臺南地院115年度訴字第152號判決認定,建商未在契約期限內取得使用執照,買方得解除契約、請求返還已繳價款及房地總價15%的違約金。本文整理雙方主張、順延工期爭點,以及建商遲延後的協商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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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E-SALE HOUSING
預售屋從簽約、變更到交屋的各階段爭議,包含定型化契約審閱重點與解約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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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地院115年度訴字第152號判決認定,建商未在契約期限內取得使用執照,買方得解除契約、請求返還已繳價款及房地總價15%的違約金。本文整理雙方主張、順延工期爭點,以及建商遲延後的協商建議。
閱讀全文 →預售屋買方因原貸款銀行拒絕承作,改向其他金融機構申請,卻未在契約期限內完成估價、確定核貸金額及對保。法院認定買方已違約,建商得解除契約;買方購屋前應先確認可貸成數、申貸期限及自備款能力。
閱讀全文 →購買預售屋後,到了驗屋、交屋階段才發現房屋有漏水、設備故障、磁磚缺角、停車位不好停,甚至公共設施存在大量缺失,買方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契約,要求建商返還全部買賣價金?答案通常是否定的。房屋存在瑕疵,不代表買方當然可以解除契約。
閱讀全文 →室內裝潢糾紛層出不窮!本文深入解析室內裝修契約三大關鍵:工期約定、分期付款方式與施工圖說材料記載。無論是屋主或裝修業者,事前將權利義務白紙黑字寫清楚,才能有效避免裝潢爛尾與合約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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